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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铅华淡淡的博客]]></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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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终有一天，生命的旷达将宽宥我可笑的痴呆 ]]></description>
	  <language>zh-CN</language>
	  <pubDate>Fri, 4 Jul 2008 20:17:54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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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铅华淡淡的博客]]></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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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征文3]再见了，你们的奥运]]></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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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div>&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安魂的哀切是至情，征文的名次是至利，我用至利的笔怎么可能写得出至情的文字呢？感觉很难写。 <BR><BR>　　好在，这二者都不是我所奢望的，我所希望的仅仅只是消弭心中的一个疑问，如果人是有灵魂的话，那些地震垮塌学校下的孩子看到华丽的鸟巢和水立方时会发出怎样的赞叹呢？那些因学校垮塌而丧子的家长们又会以什么样的心情去看待这些耗费几十亿的建筑呢？ <BR><BR>　　5月23日，四川教育官员林强抱着对倒塌校舍下学生的亡魂，愧疚地辞去奥运火炬手，并转让了观摩北京奥运会资格。他说：那些学校不一定非倒不可，倒塌的中学旁边正是中科院建的小学，小学没有倒塌；那倒塌的校舍不是天灾，而是悲剧。 <BR><BR>　　林强先生的行动让我想到了一篇中学时代的课文《孟子?见梁惠王上》。里面的梁惠王治国尽心尽力，发生了饥荒就立即组织赈灾，但是他的国家依然不见强盛，于是他就问孟子强国之策。孟子反问他，用刀杀人和用棍棒杀人有区别吗？王回答没有区别。孟子再问，用刀杀人和用国策杀人有区别吗？王再答，没有区别。于是孟子说：大王你的厨房里有肥肉，你的厩里有好马，但是你的人民面有饥色，你的旷野中有饿莩，这和率领野兽吃人是没有区别的。王的猎犬在吃人的食物而不知检点，路途上有饿莩却不去收殓；人死了，大王却说：“不是我的责任，是天灾。”这和杀了人然后说“行凶的是兵器而不是我”有什么区别？大王如果不把责任推给天灾，那么就天下归心了。 <BR><BR>　　想来，汶川地震之前与之后发生的事，不正是孟子所讲述的东西吗？我们举办北京奥运，投下巨资2800亿，我们建起堪称建筑史上奇迹的鸟巢与水立方，我们以此彰显民族的光荣与智慧、铺陈国家的强盛与繁荣--而同时，我们的国家公共设施却远远落后，医院与学校，从质量和数量上依然远远不足，我们如此缺乏经费，以致于我们许多的师生不得不在无法达到安全质量标准的建筑内生活学习。当我们的以举国之力办行奥运盛典时，我们的师生却在得不到安全保障的地方生活学习而不自知；当我们在计算举国体制培训下的运动员能得到几块奥运金牌时，我们的教师却不得不用身体为学生挡住坠落的水泥预制板--也许他根本没有时间计算能救几个学生。 <BR><BR>　　北川一位校长为了让一幢质检不合格的实验楼不给学生带来危险，前前后后三年向县教育局化缘了40万经费加固实验楼，终于这幢校舍经受住了地震。40万，和2800亿比较实在渺小地可怜，但如果我们在多几所学校,要到这样的40万，那么我们的孩子就会减少一点伤亡，我们的教师可以有时间组织孩子撤离,而不是去做那个悲壮的用自已的身体来保护孩子们的生命的选择。很遗恨，我们的国家在负担了太多额外的支出后，再也无力承担这渺小的40万元了。地震后，勇敢的志愿者和战士以最快的速度赶到了垮塌现场，但是太晚了，几十个小时的抢救无法弥补多年的错误。 <BR><BR>　　如果我们是个强盛的国家，为什么我们没有经费建造合格的学校，如果我们是个贫弱的国家，为什么却有资金建造宏伟的体育场馆？这是个悖论。 <BR><BR>　　我们太急于表达自己的哀切而忘记了去寻找带来哀切的原因。我们现在唯一的也是最无奈的选择就是亡羊补牢了，也许现在和将来我们可以选择用更少的资金去举办那些盛典，而有更多的资金用于公共基础建设，我们不能让死者复生，但我们可以让活着的人活地更好，甚至离死亡远一点，再远一点。 <BR><BR>　　安息吧！我亲爱的孩子们，我希望你们没有看见那些华美的圣殿；我希望你们的灵魂永远不知道那些圣殿与垮塌学校之间的区别；我希望你们单纯的思维永远单纯而不用去思考复杂的问题；我希望你们眼中的世界永远定格在绚丽多彩上而没有恐惧的灾难；我希望你们脸上的笑容永远定格在灿烂多姿上。安息吧！我亲爱的孩子们，总有一天我也会死去，我确信，我们一定会再见的。 <BR><BR></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铅华淡淡]]></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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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4 Jul 2008 19:47:28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7-04T19:47:28+08:00</dcterms:modifi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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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征文26]那些笑翻掉的火炬手]]></title>	
    <link>http://qqqzhh.blog.163.com/blog/static/8196717200841684633298</link>
    <description><![CDATA[<div>　　我和我的同桌是BT的,反正我们高三下课时最爱做的事之一就是摆pose,比如右手捧一&lt;哈利波特&gt; ,左手倒举一个可乐瓶(那可乐瓶装作是火炬的样子),然后,站在那里,看谁更像自由女神…… <BR><BR>　　打小就没见过火炬长啥样,不许笑话我,反正如果不算上少先队的标志的话,高三扮自由女神就是我和火炬最近距离的接触啦.幸好,令人欣慰的是,我发现,奥运的火炬传递也是BT的,自古以来奥运在变,火炬在变,惟独火炬传递的不正常是如一的^_^ <BR><BR>　　祭司点燃圣火,然后流传千年的BT传递就开始了,第一站雅典卫城,全长2.5公里,人数40,也就是说,平均每位火炬手传递距离只有62.5米,我保证,雅典娜一定不喜欢祭司们藐视居民的体能,于是,祭司下岗了,导游出现了. <BR><BR>　　第二站,柏林1936,小胡子同学明显就比雅典祭司们正常多了,他和雅典娜一样认为,每位火炬手传递62.5米是不对的,所以他决定增加一点点距离,接着,KonstantineKondylis同学作为本届奥运会的第一位(也是最后一位)火炬手从奥林匹亚一直狂奔到了柏林 <BR><BR>　　当然,世界是理智的,不久人们就意识到小胡子让一个人完成火炬传递也是不正确的,然后,二战不可避免的爆发了,再然后,小胡子挂了.我们的奥运火炬传递也得以进入第三站,赫尔辛基,是的,我们决定不重蹈小胡子的覆辙,于是,这届奥运会的火炬手比1936年整整增加了一倍,规模空前地达到了两个人,而且,是坐飞机的. <BR><BR>　　接着,是第四站,那些疯疯傻傻的加拿大人们决定不让奥运圣火坐飞机,也不坐轮船,改坐卫星了,电离子变成电脉冲传递到卫星,再由卫星把信号传递到渥太华,把信号转换成热射线--砰的一声,远在奥林匹亚的圣火在几分钟内就完成了跨越大西洋的传递,爱因斯坦同学是对,光的确跑地比人快. <BR><BR>　　再后来啊,奥运火炬去了北京,我的同桌也放下手中的可乐瓶去了中传媒,据说这家伙拍了好些奥运图片,不过这家伙肯定是望了一起扮自由女神时的情谊了,居然要拿这些PP交换大餐. <BR><BR>　　好在,奥运火炬传递也要经过咱家门前了,心情狠激动,倒不是因为奥运(电视上见多了),而是因为终于有机会亲眼看看那种和手电筒一样长长的、会发光的、又不用电池的、还令全世界不正常的东西了~ <BR><BR>　　</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铅华淡淡]]></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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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16 May 2008 20:46:33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6-04T19:43:47+08:00</dcterms:modifi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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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CDATA[[征文25]我可爱的超短裙被禁]]></title>	
    <link>http://qqqzhh.blog.163.com/blog/static/8196717200841684516932</link>
    <description><![CDATA[<div>　　我开始有些烦这次奥运征文了，写轻了吧，没力度，写重了吧,不和谐，无论哪种情况都是和自己的积分过不去的…… <BR><BR>　　有朋自远方来，快乐兮快乐，礼仪之邦总是要给外国友人一个好印象，奥运时期的奥运规则，要大家穿地体面点，吃地体面点，言行体面点，这些都是一片诚意，只是有些规则貌似是过重了些，比如说，不许司机mm穿超短裙。 <BR><BR>　　亲爱的指挥家们之所以规定司机mm不许穿超短裙，无非是怕不雅，怕走光。不过，铅华喜欢穿超短裙，除非寒冷的冻天，被迫穿上长长的牛仔裤外，一年的大多时间，铅华的短裙不离身，因为短裙、短装具有的朝气、活泼与阳光特色是任何长衫没办比的，因此，铅华并不认为司机mm不许穿超短裙这个规点是明智的选择，因为超短裙的设计本身就源自国外，如果说穿超短裙是不文明的行文，那么不是拐着弯儿的骂我们的外国友人都是色狼嘛^_^ <BR><BR>　　怕走光？呃，似乎什么职业的mm穿超短裙都有走光的可能性，惟独司机mm是不可能的，why？我们做个实验，外宾分两类，一类不正常的，一类正常的。 <BR><BR>　　假设司机mm坐的司机位置上驾车，此时mm要走光的条件是外宾必须处于mm的正前方，不正常的外宾爱扒在前车窗上乘车，此时mm走光必然。我们当然不能排除外国来宾不正常的可能性，不过据我所知有这种爱好的人物只有三位：蜘蛛侠、蝙蝠侠、and超人，很遗憾，他们很忙的，08年是绝对来不了中国参加咱们的奥运会，所以，司机mm在不正常外宾面前走光的可能性为零。 <BR><BR>　　世界上还是正常的外国来宾比较多，正常外宾坐车的共同特点是喜欢待在乘客座位而不是车窗上，那么此时司机mm要走光，必须是有一个外宾作为恰好在她的水平正全方，很显然，任何一辆正常的汽车（我相信中国不正常的汽车不是太多）驾驶位置前方是没有乘客座位的，即使有，恐怕也不会有正常外宾愿意坐--挡住司机mm的视线的地方，否则撞到前面的大卡车就不和谐了。所以，在正常外宾面前，司机mm走光的概率同样是零^_^ <BR><BR>　　铅华实在不明白，指挥家们为什么要为一些零概率存在的事件制定冗长而不合情理的规则，唯一的解释就是，指挥家们太可爱了。 <BR><BR>　　实际上呢，大家都不讨厌超短裙，比如近年的女网赛事，共同的趋势是收视率越来越高，而女选手的裙摆则摆越来越短。若是要专门制定迎合外国来宾的奥运规定，貌似限定司机mm只许穿超短裙或许会更有效。话说文字和裙摆也是同一类东西呢，太长了，没人看。 <BR><BR>　　</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铅华淡淡]]></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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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16 May 2008 20:45:16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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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组图2：爱在生死相逢时]]></title>	
    <link>http://qqqzhh.blog.163.com/blog/static/819671720084167508385</link>
    <description><![CDATA[<div><img src="http://img1.qq.com/news/pics/10483/10483707.jpg" border="0"><br><br><br><br>我的爱人，让我给你细细擦去手上的污泥，就像你曾经温柔地擦去我脸上的泪水。我的爱人，你宽阔的臂膀给了我栖息的港湾，更给了大震中四个孩子生命的新岸。男子汉也会累吗，你怎么躺下就不再起来？让我跪下来，依然和你保持最近的距离，让我为你温暖冰凉的手指…… <br>　　——5月14日，张关蓉在擦拭丈夫谭千秋的遗体。在地震发生的一瞬间，德阳市东汽中学教师谭千秋双臂张开趴在课桌上，身下护着4个学生。4个学生都获救了，谭老师却不幸遇难。<br><br> <br><img src="http://img1.qq.com/news/pics/10483/10483709.jpg" border="0"><br>亲爱的，房子倒了，我不会倒；你的脚划破了，我们的爱情不会破。我背着你，爱着你，只要有你，我就拥有了所有。 <br>　　——5月12日17点，一位小伙子背着受伤的女友走过倒塌的建筑。<br><img src="http://img1.qq.com/news/pics/10483/10483703.jpg" border="0"><br>我们牵手为连理，这个日子，我们郑重地分配这甜蜜。一分给你，一分给受难的同胞兄弟。当我们的热血流进了亲人的脉管，这甜蜜，就有了新的意义。<br>　　——5月13日，在河北省血液中心的献血屋内，刚举行完婚礼的新郎薛旭、新娘卜硕斐携手为四川地震灾区献血，奉献爱心。 <br><br></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铅华淡淡]]></author>
	    <comments>http://qqqzhh.blog.163.com/blog/static/819671720084167508385</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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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16 May 2008 19:50:08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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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征文33]我的云中漫步]]></title>	
    <link>http://qqqzhh.blog.163.com/blog/static/8196717200841673239815</link>
    <description><![CDATA[<div>对我来说，那些体坛经典不在遥远的国际赛场，不在电视网络的尽头，而在，我的身边。 <BR><BR>　　打小就是那种个子不是很高，手又笨笨的家伙。足球，不会踢；篮球，个不够高；羽毛球，不会拍；乒乓球，还是不会打……所以说，想在自己身上找几个运动细胞，比找到外星人容易不到哪去。 <BR><BR>　　但是，傻人大概总会有点傻傻的故事。那些零碎的回忆，又找到了我，有温暖，还有情谊。 <BR><BR>　　从大学系篮球赛最后一场的比赛的最后一秒、我的那最后一投说起吧，随着终场哨声，很不出意外的，我投的球果然都进不了--由于力度小，连球框都没碰到。 <BR><BR>　　不过没关系，在此之前我们班已经大比分领先，早早确定了四年系篮球赛大满贯的地位。实力强，没办法的。有两米高的家伙做中锋，有罗嗦的辅导员做教练场下指挥，有小班负责后勤，对了，还有为了看比赛而翘课的同学。而作为一点点娱乐精神，当最后一届比赛时，班委决定每人一套篮球服，只要有机会大家都要上场，至于怎么赢球就交给那些大块头吧。 <BR><BR>　　然后，作为从不打球的我，也拥有了一套代表四连贯的球服，再然后，每当同事邀我去打篮球时，我都会很嚣张的告诉他们：我才不去，大学我可是篮球四连贯的队员之一，不能欺负你们这些新手的^_^ <BR><BR>　　回忆啊，总是只剩下那些美好的片段，如果一个人学会了回忆，大概就真的“老”了吧。 <BR><BR>　　也许，与自己高中时疯疯傻傻的去报名三千米长跑的时候相比，的确是有代沟了。那是种什么样的感觉呢？应该有体力透支，有燃烧般的呼吸，还有第二天酸痛的身体--可是不记得了，或者说，仅仅只是知道应该有这些东西，但再也记不得那感觉了，所替代的，是跑过终点后的轻松，听到同学助威时的情谊，看到别人中途退出时自己的高傲，以及冲出终点时的紧张。名次？嘿嘿，反正我去跑了，跑完了，大概之于现在的我，名次反倒是不重要了吧。 <BR><BR>　　敲打下文字，一杯清茶，一方书桌，一份自由，现在的生活应是学生时代所希翼的--而现在得到了，反过来，却又有些羡慕学生时代的了，除了那过剩的精力一无所有，那时候啊，在十一月的晨雾中为校运会而练习长跑，在茫茫白色中看不到起点看不到终点也看不到自己，那是我的，云中漫步。 <BR><BR></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铅华淡淡]]></author>
	    <comments>http://qqqzhh.blog.163.com/blog/static/8196717200841673239815</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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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16 May 2008 19:32:39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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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今天没有阳光,心里的灿烂也随之失去]]></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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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div><P>生命总是在默默的等待中渡过，于其说是等待着生希望，不如说是等待着死亡将至，今朝有酒今朝醉的生活态度没什么不好，那也是一种抛开生的烦恼与死的恐惧的一种脱俗境界，乃非常人能做到．</P>
<P>从小我们受得是仁爱仁慈的教育，可生活总在向我们展示着他的阴暗与残酷，而我的善意总不被人们所理解．我在想，人为什么要有头有脑把很简单的事情复杂化，人为什么要有心有肺有情感，很多人在自寻烦脑的同时，会影响到他们周围其他人．人们看到过自杀的弱智吗？没有，可看到过自杀的天才吗？太多了，每年都会有某某名牌大学学生，研究生，博士生自杀的报到．弱智生活在自已的世界里快乐着，天才生活在别人的世界里痛苦着.</P>
<P>每当我弯下腰,往街边坐着的残疾的乞丐面前放几个硬币时,我就在想,为什么生活这样悲惨却仍然残酷的活着,这就是活着的意义吗?我没有答案,即使有答案,我想也不是他们的.</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铅华淡淡]]></author>
	    <comments>http://qqqzhh.blog.163.com/blog/static/81967172008280458645</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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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8 Mar 2008 12:04:58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3-08T12:06:20+08:00</dcterms:modifi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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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我见青山多妩媚，不知青山可会笑我已非昨？]]></title>	
    <link>http://qqqzhh.blog.163.com/blog/static/819671720080241138423</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FONT size=3><FONT face=宋体>　　在我们大多数人心里大抵都有一片桃花源，既不舍都市的繁华喧闹，也想追从心底的桃源梦境，或许，那是行至水穷处坐看云起时的峰回路转，是人生在世不趁意，明朝散发弄扁舟的豁达闲适，是守一方山林候一片晨曦的返璞归真，是处幽谷，看白云，濯清泉，听鸟鸣，数彩蝶纷飞的怡然，是相伴杨柳青青又依依，绿荷墨墨又默默的散淡。</FONT></FONT></P>
<P><FONT size=3><FONT face=宋体>　　犹记当年读书时，每每校里办书法大赛，总可以看到挥毫而就的总有几幅是“淡泊以明志，宁静以致远”，当时只觉意境飘逸，走过经年的路后，始觉意韵悠长。浮躁已沉寂，但我仍喜欢笑，灿烂地笑，也喜欢哭，痛快地哭，惟此，方自觉是一个真真切切活着的血肉之躯。平淡若我，守一颗坦坦荡荡微笑的心，相守一篱杜鹃，一池绿荷，一架葡萄，一树垂柳，一丛桂花，相守一庭月光照东篱，亦悠然！</FONT> </FONT></P>
<DIV><FONT size=3></FONT>&nbsp;</DIV></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铅华淡淡]]></author>
	    <comments>http://qqqzhh.blog.163.com/blog/static/819671720080241138423</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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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24 Jan 2008 23:38:42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1-24T23:38:42+08:00</dcterms:modifi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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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无奈最后在说两句]]></title>	
    <link>http://qqqzhh.blog.163.com/blog/static/819671720080200191454</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因为我的好朋友爱冈非常不喜欢我在论坛上跟别人掐架玩,你听了这话别自做多情噢,他对我说;你跟个无耻加无赖的人有什么好说的,说的清楚吗?我现在想他说的对,因此跟你最后说几句:人不是用自已的嘴给自已脸上贴金的,是用行动,尽管你天天跳跳地高高的说自已多正义,可你的行为,又有谁能认可呢?别的不说,就说你不择手段的拉拢利用朋友,两面三刀,当朋友面要加别人的QQ而当着此人敌人的面却说黑了此人,更有甚者,你发性感女性的照片,骗别人引诱拉拢别人,又穿上马甲哭求别人帮你,看看吧,你一个女人都做了些什么啊?你不觉得你在骂别人流氓时,你骗人照片上那块遮差布快要掉下来了吗?</P>
<P>　　骗子比骂人还无耻,你要想揭露别人让做好你自已吧。某女你说话总喜欢举起你自已的手打你自已的脸,你口口声说你是认马甲的高手,请问你,老佛爷是我吗?挺锋的马甲是我吗?歼十战击是我吗?还有的马甲多了,你都指认是我,并当做我来进行侮辱,别人一指责你,你就大喊大叫的骂别人是网络流氓,那么你天天在网上跳上跳下的骂别人你又是什么?你跟流氓有何区别?</P>
<P>　　我就那么让你妒忌吗?你始终念念不忘我,在你对我半年时间的愤怒声讨,歇斯底里的揭露中,我的形象被你破坏了吗?我依然坦坦荡荡做我的人,朋友们依然一如既往的待我,我依然写着我喜欢的文章,在我喜欢嘻笑的群里玩耍,你的吵闹不过给我生活中的网络这一部分增加了点调味剂而已,不过虽然是调味剂,我还是要感谢你的,因为遇到你这样的人也让我开眼,见识到世界上还有另一类人.</P>
<P>　　某女很会装,天天在QQ上把论坛上那些骂人厉害的人当祖宗一样把结,在论坛上一面指责骂人者一面跟骂人者套近呼拉关系?这是什么行为?明摆着就是无理取闹,恶意找事挑衅的行为.耶,真是会演戏耶,再佩服你一下,向你学习拉.</P>
<P>　　对了,某女我请教你一下,你当时把别人的性感片片说是你发了以后,你脸不红心不跳啊?你没有一点羞耻感吗?你把你自已的脸放呢了?悄悄的问一下,你常做这事吗?</P>
<P>　　某女蛮不讲理,胡搅烂打我不是你的对手,但摆事实讲道理你不是我的对手,前段时间不想理你,看把你猖狂的,在你的贴里逮着一个马甲你就大势对我进行侮蔑功击,现在我用事实说话,你就没戏唱了.</P>
<P>　　现在我让你知道邪不压正的道理,你的一切行为都说明你只是打着正义的晃子,发泄你的亢奋,发泄你阴暗的心理.英姐说的对,你是妒忌比你过的好,比你强的女人.我也让你知道了,只用嘴往自已脸上贴金是没有用的,一个人是什么样的人也不是某一个人说了就算.是大家有目共睹的.</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铅华淡淡]]></author>
	    <comments>http://qqqzhh.blog.163.com/blog/static/819671720080200191454</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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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20 Jan 2008 00:19:14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1-24T22:54:36+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title>	
    <link>http://qqqzhh.blog.163.com/blog/static/8196717200801264654532</link>
    <description><![CDATA[<div>　　昨天晚上虽已看到八期征文的题目,却未曾提笔,一时间没了兴致,于是跟一个朋友在QQ里谈天,话题谈到朋友,知已,现把记录整理成文.<br><br>　　我想知交零落本是人生常态，只是朋友虽多，知已却极少甚或没有，我们都希望把酒当歌，醉倒南柯，但那也非寻常之愿，大多是“安能时时携美酒，与君谈笑看云归”的遗憾，是“浮云一别后，流水十年间”的怅惘，甚至是“故人何在，烟水茫茫“的断章。<br><br>　　何谓知已？知已是笑骂不拘，不以境遇度量,平等对话方为真诚，可以相惜相重方为知已。我两手空空，只有一颗赤诚的心。最经典的说法是“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<br><br>　　知已朋友的距离则无所谓远近，海阔山遥也罢，近在咫尺也好，一切皆出于自然、率真就好，落寞时的一阙歌，一声问候，一行温暖的文字，都是一份感动。不一定常常联系，但一定知心知意。<br><br>　　寂廖时，我们温暖地忆起那亲切淳厚的容颜，就那么不深不浅地站立在岁月深处，宛若朦胧迷雾中的一泓清水，清澈地照亮着往昔与现在，照亮着我们踽踽而行的每一步；偶然欢聚时，可以抚盏同歌，对月畅叙，如此，已人生极乐矣。<br><br>　　缘份本就来不得半点牵强，只可随缘，如满天雪花，你可以握住几片？但当你抻出双手，总有一片或几片落入我们的掌心。<br>　　</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铅华淡淡]]></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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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12 Jan 2008 18:46:54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1-12T18:46:54+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想对紫陌素秋女侠说两句]]></title>	
    <link>http://qqqzhh.blog.163.com/blog/static/8196717200804104959661</link>
    <description><![CDATA[<div>　　紫陌女侠在你对我近半年时间的愤怒声讨揭露纠缠中,我已从小学生高高兴兴地升到高中生即将兴高采烈地进入大学了,希望你再接再厉,不要放弃,坚持不谢,这是党,国家,人民赋予你的光荣的历史的使命,不完成何以有脸面向世界何以有脸苟活于世.<br><br>　　紫陌女侠你多次在给别人的回贴中指认为许多马甲是我,并且说我出来维护某某马甲,这个马甲就是我,我就不知道你为什么总是犯这种近乎白痴才犯的错误,我的朋友我当然出面维护他的权利,因为我不是你,对朋友只是拉拢利用,从不以诚相待.你一个出尔反尔,变化无常的人,谁敢与你是朋友?<br><br>　　紫陌女侠,是你自已给自已的光荣称号,为了满足你的虚荣心我也这样叫你吧,我现在真的觉得你好可怜,你一个女人整天在论坛上张牙舞爪挑上挑下愤怒声讨一个又一个网友,试问你要把163所有的网友都找遍吗?你一次又一次的举起你自已的手打你自已的脸,何苦?劝你一句,不要再跳了,你现在只剩下内衣拉.<br><br>　　紫陌女侠如果现在你是跟我一个人纠缠争吵也许是我的不是,可你现在是跟几十个人纠缠争吵,又说明什么呢?无论你在哪个群你都是孤家寡人,都呆不下去,都是被众人指责的对象,这是为什么呢?找找自已的原因吧.<br><br>　　紫陌女侠你也曾加过我为好友,我也看在一个非常好的朋友面子上跟你进行过一定的交流,我也说过,我们现在是好友了,只要你不要再与别人的回贴中对我进行人身攻击,过去的事我不会计较你,可你呢?不论是在给任何人的回贴中必定对我进行人身攻击,于是我才黑了你.<br><br>　　紫陌女侠现在是冻天,穿上外衣吧,否则冻坏身体,到头来倒霉的是你自已.</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铅华淡淡]]></author>
	    <comments>http://qqqzhh.blog.163.com/blog/static/8196717200804104959661</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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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4 Jan 2008 10:49:59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1-04T10:49:59+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我把记忆当做离别之灯]]></title>	
    <link>http://qqqzhh.blog.163.com/blog/static/81967172007102084146880</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FONT size=3>　坐在钢琴前，听着从指缝间流淌出来的旋律，觉得总是不尽人意，没有把曲子的完整意思给表达出来．一场感动古今的化蝶在我这听起来似乎过于平淡．</FONT></P>
<P><FONT size=3>　　我停下手，望着窗外的夜色，记忆之灯照亮我脚下的路，我们错了吗？没有错，那么是谁错了？一个极尽的包容我，发现我的独特，欣赏我的独有，让我可以安静的睡着不在害怕不再失眠，让我整日在平淡却又充满着阳光日子里欢笑的人与我擦肩而过．我哭了，因为他的擦肩而过，是缘分吗？<FONT face=宋体>天上人间，谁是有缘？谁是无缘？谁与你晨昏共渡、长相厮守？谁与你执子之手、与子偕老？那些风中的轻拥，雨里的深吻，关爱的话语，掬一腔似水柔情，忖测着，甜蜜着；思念着，快乐着；疼痛着，幸福着，无一不是爱的痕迹．</FONT></FONT></P>
<P><FONT face=宋体 size=3>　　岁月如潮，那些嗔喜，那些笑泪，那些贪痴；那烂漫的容颜，那青葱茏翠的心野，那阔笑尘中的飘然，都将沉淀成我心里最深的记忆，在生命的长河里莹莹地亮着的是记忆之灯。</FONT></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铅华淡淡]]></author>
	    <comments>http://qqqzhh.blog.163.com/blog/static/81967172007102084146880</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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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20 Nov 2007 20:41:46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7-11-20T20:41:46+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秋  日]]></title>	
    <link>http://qqqzhh.blog.163.com/blog/static/8196717200710343226985</link>
    <description><![CDATA[<div>　　十一月了，北方该是入冬了。<br><br>　　而我们浙江，秋意正濃。大街上已满是秋天的落叶了，那落叶有些在印象中是春天落的,只有天空已经变得艳阳高照而不是烟雨朦胧。<br><br>　　沒事的时候，喜欢到网上搜寻一些文字。那些关于秋天的文字，那些秋天的落叶，都无声地，静静地述说著一段故事.那些故事里，有往事，有期待，有哀愁，也有过美丽的心境。我想是的.<br><br>　　喜欢秋的天高，喜欢秋的云淡，更喜欢秋的果实,而秋的落叶是为了明年春天更加灿烂.<br><br>　　秋叶一片一片，无声地飘落，从它们曾经赖以为生的树上飘落。在空中盘旋最后落向根部.<br><br>　　我总喜欢是凝神望著，那条铺满了落叶的路上，我们都曾走在秋日的落叶中.<br><br>　　</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铅华淡淡]]></author>
	    <comments>http://qqqzhh.blog.163.com/blog/static/8196717200710343226985</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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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3 Nov 2007 16:32:26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7-11-03T16:32:26+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10月28日随笔]]></title>	
    <link>http://qqqzhh.blog.163.com/blog/static/819671720079288055720</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nbsp;　　　　　　　　　　　　　　　</P>
<P>离开论坛，好长时间没有走进自已的博客，更加没有写过只言片语．</P>
<P>　　时间与生命于我总是那样静静的淡淡的，不温也不火．每天生命里不曾留下过痕迹，而每一分钟消失的时间对我不曾有过意义．过去的我不曾爱自已，也未曾珍惜过自已的生命，我想明天会好些吗？</P>
<P>　　昨天在朋友的劝说下，去绣了眉．绣眉的大姐说：你年青时一定是个很漂亮的姑娘．我听了，淡淡一笑，每个人在他们的生命里都会有过美丽，只是当我们还不知道自已美丽时，它却离我们远去，而我们却因为这样与那样的锁事，留在这个世界上，生存，寄托于明天，明天会灿烂吗？一个五颜六色的梦被我们抓住成为希望，成为我们的安慰，直到我们都不会动的时候，便什么也不会在想了．</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铅华淡淡]]></author>
	    <comments>http://qqqzhh.blog.163.com/blog/static/819671720079288055720</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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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28 Oct 2007 20:00:55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7-11-02T12:49:27+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看了你们的表演不得不说出事情的全部]]></title>	
    <link>http://qqqzhh.blog.163.com/blog/static/8196717200761471435781</link>
    <description><![CDATA[<div>　　事情经过如下,因为妖精的贴标题内容都有大量侮骂他人的文字,于是,为清洁理性版面我删了妖精的贴,当时蓝妹妹立刻跳出不反对,后经版面调和,恢复妖精的贴.后来,一个网友看不惯妖精贴,也发了一贴骂妖精,却被蓝妹妹删除,为这事我与蓝妹妹发生争执,我的观点是版主对网友决对要公平,不分高低一视同仁,对骂人贴要删都删,要不删都不能删.下面就是蓝妹妹的原话及我对整件事的总结和看法.我想来这的人一定都是有思想,有见地的,不能只听她们的一面之词就发议论吧,请广大的网友给评评理,对网友的贴是不是应该公平处理.<br><br>　　蓝妹妹原话:“妖精骂人跟张哥哥骂人不一样，妖精没有点名骂人，她说的是一种现<br>   象，用的是第一人称，如果连这点也看不出，就可以不必上网了，回家哄孩子，做饭吧。<br> 　所以说:妖精的帖子就是可以不删，张哥哥的帖子就是可以删。”<br><br>　　我在这把蓝妹妹的原话贴来，就这几句话做一下我个人的说明和理解，首先说明本人一向最讨厌骂人，朋友们也知道我从不骂人，并且因为我的坦诚,与朋友们相处的也非常友好.我认为在论坛上骂人是一种绝对不文明的表现，特别是在这个号称存在大量民主精英的理性园地。采用低俗下流的文字侮骂他人，不论是对个人还是群体都是骂,不是骂是什么？骂人与被骂者是何人无关,也与骂人的内容无关，骂了就是骂了。你如果说骂人的贴子要修理、要删，那么就请你一视同仁。你近乎是蛮不讲理地说“妖精的帖子就是可以不删，张哥哥的帖子就是可以删”，那么版主们谁都可以按自已的喜好，个人的意愿，认为不合理性版面宗旨贴，就可以删。<br><br>　　蓝妹妹说妖精说的是一个现象，其实她是骂了一个现象，可事实上是这样的现象吗？请问你，女大学生都是妓女，是个社会现象吗？河南人者是骗子，是个社会现象吗？显然不是。如果真是这样，哪就是中国男人的悲哀了，我为他们而哭泣！妖精骂河南人是骗子、候跃文死的好，用的也是第一人称吗？你蓝妹妹又从妖精的文章中看出什么呢？就你这个眼神、这点水平，我看你不用说回家带孩子了，你连带孩子的资格都没有，也带不好。烧饭行吗？我看也不行，首先得有人找你烧饭，其次就是按你的逻辑饭也是烧不好的，因为你分不清糖和盐，在你嘴里糖和盐是一个味道。<br><br>　　如果说妖精骂群体是对的，那么现在我就用你的逻辑来问你，蓝妹妹是否在上大学或是曾经是一个女大学，也就是说蓝妹妹也曾是个女大学生中的一员，那么蓝妹妹也曾是个妓女了，因为女大学生都是妓女，你曾是女大学生中的一员，那么你也曾是个妓女，如果我这样说你，不！是骂你，你蓝妹妹认为是对的，你就是个妓女,骂的对！那么我立马为这几天的争论给你道歉。很对不起你，我是第一次在生活中和网络上这样说别人，这不能怪我，是因为你回贴中对我的藐视，这是我所不能允许的，也是不能接受的。我今天这样写是以其人之道还其人之甚。<br><br>　　<b>社会、群体都是由每个人组成，我们每个人都是社会、群体中的一员，所以，我们生活在其中，做事就要讲个公德，而不是私德，特别是公共场所，牵扯到公众名誉和利益时，这点更加重要。</b>　　<br><br><br><br>------------------<br><font color="#006633">善良和文明比真理更重要。
http://club.2008.163.com/index.html
</font></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铅华淡淡]]></author>
	    <comments>http://qqqzhh.blog.163.com/blog/static/8196717200761471435781</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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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14 Jul 2007 19:14:35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7-07-14T19:14:35+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总结性地回复蓝妹妹]]></title>	
    <link>http://qqqzhh.blog.163.com/blog/static/81967172007613112941891</link>
    <description><![CDATA[<div>“妖精骂人跟张哥哥骂人不一样，妖精没有点名骂人，她说的是一种现象，用的是第一人称，如果连这点也看不出，就可以不必上网了，回家哄孩子，做饭吧。 <BR><BR>　　所以说:妖精的帖子就是可以不删，张哥哥的帖子就是可以删。” <BR><BR>　　我在这把蓝妹妹的原话贴来，就这几句话做一下我个人的说明和理解，首先说明本人一向最讨厌骂人，朋友们也知道我从不骂人，并且因为我的坦诚,与朋友们相处的也非常友好.我认为在论坛上骂人是一种绝对不文明的表现，特别是在这个号称存在大量民主精英的理性园地。采用低俗下流的文字侮骂他人，不论是对个人还是群体都是骂,不是骂是什么？骂人与被骂者是何人无关,也与骂人的内容无关，骂了就是骂了。你如果说骂人的贴子要修理、要删，那么就请你一视同仁。你近乎是蛮不讲理地说“妖精的帖子就是可以不删，张哥哥的帖子就是可以删”，那么版主们谁都可以按自已的喜好，个人的意愿，认为不合理性版面宗旨贴，就可以删。 <BR><BR>　　蓝妹妹说妖精说的是一个现象，其实她是骂了一个现象，可事实上是这样的现象吗？请问你，女大学生都是妓女，是个社会现象吗？河南人者是骗子，是个社会现象吗？显然不是。如果真是这样，哪就是中国男人的悲哀了，我为他们而哭泣！妖精骂河南人是骗子、候跃文死的好，用的也是第一人称吗？你蓝妹妹又从妖精的文章中看出什么呢？就你这个眼神、这点水平，我看你不用说回家带孩子了，你连带孩子的资格都没有，也带不好。烧饭行吗？我看也不行，首先得有人找你烧饭，其次就是按你的逻辑饭也是烧不好的，因为你分不清糖和盐，在你嘴里糖和盐是一个味道。 <BR><BR>　　如果说妖精骂群体是对的，那么现在我就用你的逻辑来问你，蓝妹妹是否在上大学或是曾经是一个女大学，也就是说蓝妹妹也曾是个女大学生中的一员，那么蓝妹妹也曾是个妓女了，因为女大学生都是妓女，你曾是女大学生中的一员，那么你也曾是个妓女，如果我这样说，蓝妹妹认为是对的，那么我立马为这几天的争论给你道歉。很对不起你，我是第一次在生活中和网络上这样说别人，这不能怪我，是因为你回贴中对我的藐视，这是我所不能允许，也是不能接受的。我今天这样写是以其人之道还其人之甚。 <BR><BR></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铅华淡淡]]></author>
	    <comments>http://qqqzhh.blog.163.com/blog/static/81967172007613112941891</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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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13 Jul 2007 11:29:41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7-07-13T11:29:41+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蓝妹妹版主请问你有什么权力删网友的]]></title>	
    <link>http://qqqzhh.blog.163.com/blog/static/819671720076121333824</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请你平等的对待每个<NOBR oncontextmenu="return false;" style="COLOR: #6600ff; BORDER-BOTTOM: 2px dotted; BACKGROUND-COLOR: transparent;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target="_blank" this);? kwC();?>网友</NOBR>.<BR>【回复蓝妹妹.】: <BR><BR>　　各位斑竹＋管理员邑人＋后台删贴员＋······都没有意见， <BR><BR>　　那么我们就执行了。 <BR><BR>　　------------------------------------------------------------------------我不知道,我现在还挂着版主,别拿出邑人当后台,是谁都要讲理.你们?又代表了谁?如果可以乱删贴的话,从今天开始每个版主就可以开始随心所欲的删贴了.<BR>【回复蓝妹妹.】:为什么只有妖精可以骂别人,而别人就不可以骂她,你做为版主讲的是哪方的道理,讲的是哪方的言论自由.请你回答.答不出我也删贴.</P>
<P>【回复 蓝妹妹. 】:那妖精骂女大学生都是高级妓女,你怎么不删.<BR>【回复蓝妹妹.】:你带有主观偏见的管理就是不对,别说半年,几年你也要改,什么叫晚了?你用你的管理条例打你自已的脸吧,你觉得你时间长就比别人高一点吗?你的工作效果真是高,骂人的贴出了几个星期你不删,一个骂妖精的贴,你立马就删,你当你是老几,当亿版主,知道你有删贴的权力是吗?你让我好怕怕啊.对不起要删大家一起删.<BR>【回复蓝妹妹.】:你没长眼吗,文章的大题目就是“女大学生都是高级妓女”,这不是骂是什么？如果我现在这样说你，你也不当我是骂你了。如果你说是，我立马写。标题也这样写，内容我可以夸你。<BR>【回复 蓝妹妹. 】:　（5）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脏口、隐射、污辱网友的； <BR><BR>　　你可以争开你的眼睛看看,妖精哪篇文章没有侮辱他人的字眼,你怎么不删.你的言论自由是对谁说的,单向的吗?<BR>【回复 蓝妹妹. 】:对不起你了,因为你的回答我不满意.<BR>【回复蓝妹妹.】:为了向你学习提高我的工作效率,因此,我立马删了我认为有敏感字眼的你的贴.现在网易正在严打,你就委曲一点吧,别的网友能委曲,你也将就吧.<BR>【回复 蓝妹妹. 】:你蓝妹妹的贴敏感字眼太多也要删,要改，要重发。<BR>【回复蓝妹妹.】:不好意思,我在这你就委曲一下吧.<BR>【回复蓝妹妹.】:今天本不想你理,你还没完了,在这我道要问问你累不累.我这人做什么事都是坦坦荡荡光明磊落,对自已充满自信,现实生活中是,网上也是,我没有必要和你玩性别游戏,道是你用尽心机,虚伪到极点,请问你玩花样累吗?自从我来到理性,你给我的所有回贴都是酸不溜溜的,你不知道我是个女性吗?你知道,你是在装腔作势,装傻,装不知道,就算你真不知道,你何以断写我就是个铅华哥哥?做人,做女人你可怜到这份上,竟然想得出用视觉混淆来获取支持,你太小看来理性的哥们了.做为女人,你不觉得你太没自信,太失败了吗?你还在这张狂什么呢? <BR><BR>　　另外告诉你,见过我的人在这个思辩就不下四人,我是男是女你可以问一下便知.事实就是事实,我们谁也改变不了,做女人我很自信,也很自豪. <BR><BR>　　怎么?你随意删网友的贴就对了?骂人的贴多了,怎么没看到你删过,你那个告示看到都丢人,是你自已打自已的脸,我是帮你删了.<BR><BR><BR><BR><BR></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铅华淡淡]]></author>
	    <comments>http://qqqzhh.blog.163.com/blog/static/819671720076121333824</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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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uid isPermaLink="true">http://qqqzhh.blog.163.com/blog/static/819671720076121333824</guid>
    <pubDate>Thu, 12 Jul 2007 13:03:33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7-07-12T13:03:33+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浅薄的文字与文字者的浅薄]]></title>	
    <link>http://qqqzhh.blog.163.com/blog/static/81967172007685224569</link>
    <description><![CDATA[<div>　　随着电脑的普级,网络写手也雨后春笋般地遍地开花,其中不乏名利双收者。于是,部分连自已也不认识自已的人,开始博杀网络文字。管他三七二十一,什么祖宗脸面,自已的尊言,道德标准,统统一边呆着去,只要点击,只要走牛,只要能红,邪着上,祼着来,谁认识谁啊，管你骂声如潮，网络文海任其逍遥。这样的写手，这样的承受能力不能不让彼人佩服之至。<br><br>　　众多的网络写手，其中不乏揣着明白装糊涂的浅薄者。他们本身有一定的思想，较高的文化水平，是非分明，只是现实环境的不宽松，有话不能说或是现实生活中不得志，心里郁闷压抑。网络文字的大众化，通俗化，随意化，让他们可以竹筒倒豆子般的把心里想说的全说出来，那一个“爽”字别提有多畅快了。搞不好出个小名，名利又收，岂不是美哉，快哉。<br><br>　　另一些写手是揣着糊涂装明白的浅薄。其实自已几斤几两，两篇文章一出，读者心里一清二楚，指出其毛病所在，可人家就抱着不以为然之态，甚至来一句但丁先生的名言，走自已的路让别人去说吧，再不然，说一句，这是我的自由，糊涂之态跃然纸上。糊涂也好，明白也罢，就是认为低俗文字，揭丑文字，侮骂文字能让人走红。殊不知，昙花一现的红对人对已又有何益？奋不顾身，不知廉耻地为昙花，何苦呢？<br><br>　　今天休息，随手捏来几个浅薄的文字，自已先见笑了，同时也让网友们娱乐一下。<br><br>　　<br><br><br><br>------------------<br><font color="#006633">善良和文明比真理更重要。
</font></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铅华淡淡]]></author>
	    <comments>http://qqqzhh.blog.163.com/blog/static/81967172007685224569</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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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8 Jul 2007 17:22:04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7-07-08T17:22:04+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回复苍海名月及其他版主、网友]]></title>	
    <link>http://qqqzhh.blog.163.com/blog/static/819671720076411514943</link>
    <description><![CDATA[<div>　　感觉苍海名月的说话非常坦成,既然如此,在这也对你和与其他的版主、网友谈谈我对删贴的意见和观点。我对后台和版主随意加黑网友、随意删贴非常反感,做版主半年以来，除了恶意的广告删除外（善意的广告不删）从没删除过任何一个网友的文字，曾加黑过一个恶意疯狂刷屏者。因为我的观点是人生来平等，每个网友都是平等的，版主与网友也是平等的，我尊重每个认识和不认识的网友，我尊重每个人发到论坛上的贴子。<br><br>　　木剑也可以去问问妖精，对她发在百味的贴我是怎么处理的，开始对她的文章，我都有作回复，后来发现她越写越离普，也并没有删除，只是不加理睬，当我发现她骂女大学生都是高级妓女时，我觉得太应该，这样的文章是对女大学生整个群体的侮骂，于是我将这篇文章加锁，另一篇加锁的也是她骂整个群体的文章河南人都是骗子，因为我觉得她这样骂人非常不道德。来到理性后，发现木剑非常喜欢此人的文章，并且篇篇置顶推荐，对他这的做法，不敢苟同，他口口声声说，不能以版主个人的喜好来处理文章，他自已却恰恰如此，当时我试着拿下一篇他置顶的妖精文章，立刻遭到他的反对，直至他发贴赞扬妖精，我才想要和他说说这个理，最后在听到木剑只要求别人的一些冠冕堂皇的大道理时，才删了妖精的贴，可以说我删贴，是木剑有意无意指使的，是在学习他的逻辑，我在用这个方法告诉他这个版面并不是他一个版主，请他也尊重同为版主的其他人。<br><br>　　我不反对任何人炒作自已，明炒、暗炒、正炒、歪炒、邪炒、裸炒、色炒这是每个的自由，但当人们在随意发挥自已的自由行为时不能去损害别人的利益，不要去妨碍别人，不要去做些损人不利已的事。人们心目中存在的自由是什么呢？我想它不是冷酷无情诋毁，相互的傲慢无理，不是恣意放纵的意志，不是恣意的侮骂，不是为所欲为的自由，这些是对自由的否定，会直接毁灭我们所追求的自由精神。假如在一个社会中，人们认为不该对他们的自由加以控制，那么他很快会变成一个只让一小部分野蛮粗暴的人拥有自由的社会，而广大的善良百姓将无自由可言，这是事实。我不知道如何去定议自由，只能说说我的观念，自由就是反对唯我独尊，就是尽量去理解别人，就是不带任何偏见地将别人的利益与自已的利益一起考虑，就是人生来平等，没有伟大与渺小，没有贵贱之分，一视同仁，而对我们普通百姓来说自由就是去尊重别人。<br><br>　　这些话是对名月说的，请木剑看了不用生气，也算是我对自已和这件事做个认认真真的完整的说明吧<br><br><br><br>------------------<br><font color="#006633">善良和文明比真理更重要。
</font></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铅华淡淡]]></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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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4 Jul 2007 11:05:14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7-07-04T11:05:14+08:00</dcterms:modifi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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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纯属玩笑打油诗一首]]></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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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div>拉大戏，扯大戏，你拉来，我扯去。<br>你拉放肆妖精妹，我扯秀的要理性。<br>你拉赞扬当粉丝，我扯炒作讲公德。<br><br>拉大戏，扯大戏，理性版里觅新意。<br>不是文而优则色，就是字则优则裸。<br>妖精妹妹木哥哥，千古绝唱老故事。<br><br>拉大戏，扯大戏，先拉道理再诌情。<br>妓处性祼集千字，外加男人需壮阳。<br>文字淫荡哥喜欢，妹你大胆朝前走。<br><br>拉大戏，扯大戏，你装腔来我作势。<br>妖精妹妹一滴泪，木剑哥哥怒冲冠。<br>理性论坛起狂澜，铅华淡淡就下台。<br><br>拉大戏，扯大戏，我们理性唱大戏。<br>今天唱的哪一出，妖精申请当版主。<br><br><br><br>------------------<br><font color="#006633">善良和文明比真理更重要。
</font></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铅华淡淡]]></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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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3 Jul 2007 10:42:32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7-07-03T10:42:32+08:00</dcterms:modifi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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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毒品是万万不能“试”]]></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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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div>　　说起毒品，几乎每个人都知道，它对人体有巨大的危害作用，而且一旦上瘾之后很难戒除。<br><br>　　在毒品家族中，最常见的有鸦片、海洛因、吗啡、大麻、可卡因、摇头丸、冰毒等种类。根据来源及生产方式，它们可分为天然毒品、精制毒品和合成毒品三大类。海洛因、吗啡、鸦片是从原生植罂粟中提炼加工而成，而大麻和可卡因是从大麻树和古柯树中提炼而成。因此，罂粟、大麻树、古柯树就属天然毒品，海洛因、吗啡、大麻、可卡因则是精制毒品。此外，从仙人球或帕约他仙人掌中提炼的麦司卡灵及从麦角菌中提炼的迷幻药LSD等，也是当今世界上流行的精制毒品。合成毒品是利用某些化学物质而合成的毒品，如冰毒(甲基苯丙氨)、安非他明、PCP(普斯普剂或循环苯吡啶)等。<br><br>　　在现实生活中，许多没有吃过的食品，都要“试”着尝一下才能知道它的滋味，当你炒好菜后，先试试咸淡品味，一种新饮料、新糖果出来，都想试试好不好吃。但毒品是绝对不能试的，因为它直接作用于人的中枢神精系统，让人们产生对它的舒适感、渴求感、依赖感，人们将难以摆脱生理、心理对它的依赖。它就像一个恶魔，一旦试过，就会对它产生强烈的身体依赖。如果中断或减少毒品供给，全身会感到十分痛苦，表现为：打哈欠、打喷嚏、寒战、恶心呕吐、腹绞痛、腹泻、全身骨头与肌肉疼痛等，只要恢复用药，上述症状就可迅速消失，这就是身体对毒品产生的依赖。还有，吸过毒品的人总不会忘记毒品带来的那种愉快感，因此总要想方设法找机会吸毒，这又是精神上对毒品产生的依赖。<br><br>　　毒品是不能试的，千万不要对毒品产生好奇，有的人只吸了一口就上瘾了，而且一旦上了瘾后，几乎无法将毒瘾戒除。查阅古今中外的戒毒书籍，依靠个人力量来解除毒瘾的实在是凤毛麟角。<br><br>　　为什么戒除毒瘾那么难呢？成瘾者一旦毒瘾大发，自控力严重下降，人格分裂，难以忍受的渴毒感，使他们出现焦虑和烦躁的心情，并发生攻击，甚至自伤、自残行为，以各种手段寻找毒品。有这样一个吸毒成瘾者，为了表示自己戒毒的决心，竟把自己的一根手指用刀吹去，以告诫自己千万不可再染毒品。可是，当他的手指还在滴血时，他的戒毒决心就动摇了，他找来一块破布，把受伤的手指包扎一下，竟出门找毒品了。因此，欲戒毒者一定要在全封闭的环境，采取强制性手段方可解除身体依赖。而精神依赖的解除也要在医务人员的正确引导下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就这样能做到真正意义上戒毒的人还是很少。在一本杂志上，看到一位戒毒专家曾说过，海洛因能戒掉就不叫海洛因了。所以，为了自己，为了家庭，让我们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br><br>　　<br><br><br><br>------------------<br><font color="#006633">善良和文明比真理更重要。
</font></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铅华淡淡]]></author>
	    <comments>http://qqqzhh.blog.163.com/blog/static/81967172007527113612424</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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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27 Jun 2007 11:36:12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7-06-27T11:36:12+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我的密友]]></title>	
    <link></link>
    <description><![CDATA[<div>
			<a href="http://huosheng1980.blog.163.com/" target="_blank"><img src="http://ava.blog.163.com/photo/nxZe6WzIcREgbYj_2otUKQ==/2891592435748599298.jpg" border="0" />霍胜</a>
			<a href="http://moying-0720.blog.163.com/" target="_blank"><img src="http://ava.blog.163.com/photo/DJi2ufoL6hW8cuua-C4kkg==/1138284805817979157.jpg" border="0" />默盈</a>
			<a href="http://ylm0149.blog.163.com/" target="_blank"><img src="http://ava.blog.163.com/photo/hCipmMfKHNiiqIPiGjizQg==/179581035141471023.jpg" border="0" />木-易</a>
			<a href="http://clx58675.blog.163.com/" target="_blank"><img src="http://ava.blog.163.com/photo/1CZgea8YlWz2QIWQ9nNysw==/3973019296271051055.jpg" border="0" />枯藤老树^_^</a>
			<a href="http://cengweiyonghe.blog.163.com/" target="_blank"><img src="http://ava.blog.163.com/photo/VJ9tuhggvrYsHiVTplWJWg==/5629781009189929660.jpg" border="0" />碧水山客  </a>
			<a href="http://andy112.-.blog.163.com/" target="_blank"><img src="http://ava.blog.163.com/photo/g7UVGKqZPVvuneBCvOj92g==/433752939113161040.jpg" border="0" />许耀威</a>
			<a href="http://byzlz.blog.163.com/" target="_blank"><img src="http://ava.blog.163.com/photo/k-IPBrkSG4jKSdCz22j7_g==/5085971354184897800.jpg" border="0" />天地一鸥</a>
			<a href="http://blog.163.com/jinxu_hao/" target="_blank"><img src="http://ava.blog.163.com/photo/Tvx7fmBUUxziqUYE7pXRYg==/173670060630803999.jpg" border="0" />两滴血的伤</a>
			<a href="http://beicheng2001.blog.163.com/" target="_blank"><img src="http://ava.blog.163.com/photo/Bog6LePiAvwJ58cmoVk-Gw==/1201616675577874750.jpg" border="0" />狂飙的蜗牛</a>
			<a href="http://lanlianhua06.blog.163.com/" target="_blank"><img src="http://ava.blog.163.com/photo/xzEtn2e-I2qUqBEvpEz77Q==/171136785841194585.jpg" border="0" />蓝莲花</a>
			<a href="http://igong-virers.blog.163.com/" target="_blank"><img src="http://ava.blog.163.com/photo/ff7bosmQ7ChYbU1SGWL8yw==/169447935981773305.jpg" border="0" />哀冈</a>
			<a href="http://hk7652363.blog.163.com/" target="_blank"><img src="http://ava.blog.163.com/photo/IIP6vqR6JpU-ZqlOrPuu1A==/2293458110238517207.jpg" border="0" />汉唐雄风FIRST</a>
			<a href="http://faimly2007.blog.163.com/" target="_blank"><img src="http://ava.blog.163.com/photo/KqMODbmBwhD7w6DcvWHKIA==/3683663020212496602.jpg" border="0" />八九雁来</a>
			<a href="http://22-luozewa.blog.163.com/" target="_blank"><img src="-1000" border="0" />律师</a>
			<a href="http://huanghe115007#del.blog.163.com/" target="_blank"><img src="-1000" border="0" />一杯清水</a>
			<a href="http://blog.163.com/genius_egg/" target="_blank"><img src="http://ava.blog.163.com/photo/6plwmr29-_S-JefIrZ3b3Q==/428404914553835459.jpg" border="0" />淡淡的蛋蛋</a>
			<a href="http://fo365#del.blog.163.com/" target="_blank"><img src="http://ava.blog.163.com/photo/iHnkP19XSkCUIQLZq8IIZA==/3954723422784834244.jpg" border="0" />戒色论坛</a>
			<a href="http://maidibb369.blog.163.com/" target="_blank"><img src="http://ava.blog.163.com/photo/tn0f_0FvAHeLWqdkce-Y3A==/428686389530611598.jpg" border="0" />maidibb369</a>
			<a href="http://yuchunmei.075#del.blog.163.com/" target="_blank"><img src="http://ava.blog.163.com/photo/tFJJcySIFeO3NpFpcqJ7Tw==/432627039204981657.jpg" border="0" />浮萍飘摇</a>
			<a href="http://kewangzuidehuanyan.blog.163.com/" target="_blank"><img src="http://ava.blog.163.com/photo/RfWnvCrZg8hEG9Lh1nodZQ==/430093764415245718.jpg" border="0" />俏颜</a>
			<a href="http://jixuehui63.blog.163.com/" target="_blank"><img src="http://ava.blog.163.com/photo/ZM8Ra7ybA2tYFiIs0ffALg==/5694238778856737501.jpg" border="0" />断层</a>
</div>]]></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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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1 Jan 2008 00:00:00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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